号: 003187288/202201-0001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1-10-20 发布日期: 2021-10-20 08:41
文  号: 教体项〔2021〕32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中国竞彩网印发《宿州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项目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929798

中国竞彩网印发《宿州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0-20 08:41

中国竞彩网印发《宿州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教体项〔202132

 

各县区教体局、砀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现将《宿州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1020日  

 

宿州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国发〔202111、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竞彩网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号555和《安徽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皖体办〔2021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背景

全民健康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十三五”以来,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明显改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平方米,新增社会足球场地超过2万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35亿人,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90%以上,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方式正在逐步形成,全民健身意识普遍增强。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过去五年,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提供更加完备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体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今后五年,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机遇挑战,需要更加准确把握新时期全民健身发展内涵的深刻变化,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使其成为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支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名片。

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升国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对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国竞彩网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体育是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实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和互相促进,使体育事业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科学布局,突出重点。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因素进行合理均衡布局。着力解决体育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结合城市发展建设“十四五”安排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细化设施建设计划,扎实推进设施项目实施,并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创新健身載体,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不搞标新立异,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当地区域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朴素实用。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商业信贷等多种资金渠道,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性,建立促进全民健身发展的长效机制。

创新机制,加强监管。统筹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兼顾公平和普惠,运用“投资换机制”,支持具备优势的地方率先发展。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发展现状

我市下辖一个区、四个县,区域面积9939平方千米,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宿州市常住人口532.4476万人。我市现有体育场地9162个,体育场地面积1055.4563万平方米。其中,篮球场地3709个,全民健身路径2123个,健身步道394个。“十三五”期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6平方米,达到全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的预定目标。全市共有足球场地404块,其中万人拥有足球场场地0.71块,达到每万人拥有足球场0.5块的预定目标。城区15分钟健身圈已基本完成。

但是,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和健身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为:一是总量不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仅达到全国预定目标,与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均值相差甚远,冰雪场地处于空白状态,体育公园、户外运动基础设施存在较大缺口。二是结构不优,布局不充分不平衡,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明显。尤其缺少群众身边举步可就的健身设施。三是载体不新,健身设施种类较为单一,与自然、生态空间相融合的设施较少,智能化程度较低。四是质量不高,部分设施陈年老旧,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利用率低。五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投资主体单一,专业运营管理缺乏人才。

四、总体要求

全民健身设施更加便利可及,有效供给扩大,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到202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全市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1块,需新增健身场地面积33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足球场地182块以上。

五、建设目标

(一)实施路径

——县(市)建有小型体育馆、小型体育场、游泳设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市辖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

——乡镇和街道100%建成“三个一”,即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000平方米以上)、1个全民健身广场(2000平方米以上)、1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或笼式足球场;

——10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公共体育设施。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二)具体任务

1、埇桥区包括主城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7平方米以上,需新建体育场地面积9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乡镇“三个一”100%

主城区:(1)市级新建1个中型体育场,1个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1个中型游泳馆。新建或提质改扩建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60个以上;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4处以上;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1个以上。分别在城北、城西和城东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三处,填补片区大型体育公园空白,满足居民15分钟健身圈要求。

2)建设小型室内健身中心项目8个,达到区域内体育设施产业集群态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作为下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

3)结合城市规划、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并充分利用边角空余闲地新建足球场地不少于37个,其中,标准足球场地11个,非标准足球场地26个,并将现有公园、游园、沿河绿道等纳入规划设计范围。

4)根据《宿州市绿道总体规划》要求及绿道实际建设情况设置健身步道约55公里。逐步完善“依水延伸,一环两纵三横,五区联动”的绿道网布局。

2、砀山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5平方米以上,需新建体育场地面积50.13万平方米以上,包括新建1个小型体育馆,1个小型游泳馆,1个小型体育场;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1个,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1个,新建改扩建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1个;新建或提质改扩建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60个以上;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4处以上;完成乡镇“三个一”100%

3、泗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需新建体育场地面积50.34万平方米以上,包括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1个,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1个,新建改扩建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1个,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2个;新建或提质改扩建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60个以上;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4处以上;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1个以上;完成乡镇“三个一”100%

4、萧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5平方米以上,需新建体育场地面积72.13万平方米以上,包括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1个,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1个,新建改扩建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1个;新建或提质改扩建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60个以上;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4处以上;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1个以上;完成乡镇“三个一”100%

5、灵璧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3平方米以上,需新建体育场地面积71.24万平方米以上,包括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1个,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1个,新建改扩建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1个;新建或提质改扩建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60个以上;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4处以上;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1个以上;完成乡镇“三个一”100%

6、四县一区新建足球场地147块以上(含新建公共体育场内标准足球场);新建健身步道245公里以上;建设1-2个轮滑场。

六、建设内容

(一)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

推进国家步道体系建设,加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区足球场地建设,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7个,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300公里,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5个,新建改扩建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4个,进一步提高覆盖率;新建社会足球场182个;配建群众轮滑场1个;完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60个;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20处以上;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4个以上;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2个,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网;新建或提质改扩建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300个以上;加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

(二)优化健身设施布局

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和综合平衡全民健身场地空间需求,优化全民健身设施区域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内健身设施均衡分布。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推动健身设施建设与社区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相衔接,优先在覆盖人口较多、供需矛盾突出的社区增建健身设施。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

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设施。重点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严格落实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新建居民小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更新换代,并向农村居住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安置居住点延伸。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群、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特点,增建相应的健身设施,满足全年龄段、全人群健身需求。

(三)提升全民健身设施使用和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场馆运菅管理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菅。加强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公共体育场馆社会化、专业化运营。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

提升全民健身设施开放和服务水平。落实好国家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公共体育场馆绩效管理方式。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规范有序开放工作。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开放现有健身场地设施,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商业性体育场馆、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

推动体育场馆多元运用和安全管理。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维修和日常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演练工作,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促进体育发展规划、全民健身计划与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依法保障设施用地。统筹安排管理干部队伍组建、专项经费投入、各县区体育资源合理配置。完善体育部门与发改委、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规划与政策协同,加强分工协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储备、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合力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二)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设施经费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县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建设资金,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商业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资金渠道,解决建设项目资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纳入支持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

(三)落实支持政策

体育场地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执行好水、电、气、热等方面的价格政策,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地和健身休闲设施使用电、气、热价格。加大对户外运动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以及闲置资源发展户外运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强化运行维护机构,确保工程建设有人负责、有人管理、有人维护。

(四)加强考核督查

各县区要编制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和项目库,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切实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要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县区考核内容和体育强市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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