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宿州市教体局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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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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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度全市营利性民办学校部门联合抽查 |
教体部门 |
招生简章、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财务资产状况以及实施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电子学籍制度情况的检查;学校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
营利性民办学校 |
市、县级教体部门、卫生健康部门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教体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教体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原则上按不少于2所学校随机抽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数超过10所,抽查比例不低于50%。 |
2026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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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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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 |
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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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年度学科类校外培训部门联合抽查 |
教体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
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市、县级教体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市、县级教体部门牵头发起,同级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 |
2026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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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
登记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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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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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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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6年度体育类校外培训部门联合抽查 |
教体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
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
市、县级教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市、县级教体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 |
2026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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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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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